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及实际情况,公司对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本公告主要针对涉及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说明。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在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方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公司生产的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及相关产品。该等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持续性业务活动,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本次预计涉及的关联方主要包括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或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其主营业务涉及畜牧养殖、渔业养殖等,对公司饲料产品有稳定的采购需求。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
根据2024年实际交易情况并结合2025年业务发展规划,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万元(具体金额需经审计或评估后确定,将在后续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明确)。交易类别为销售商品,结算方式主要为银行转账,按季度或月度进行结算。
四、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饲料销售交易,定价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参照同期向独立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或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出现利益输送或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六、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该等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定价公允,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将在相关会议上回避表决。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交易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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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13:33:45